序号
责任内容
备注
1
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
落实调查研究相关制度,每年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10次,了解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每半年协助党委召开1次全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作工作汇报,分析形势任务,部署相关工作。
3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制度。校纪委书记代表校纪委向校党代会、校纪委会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每年底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职情况,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责述廉。
4
加强对二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及时约谈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亲自或委托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对新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5
加强对校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每年同校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至少谈心谈话1次,及时谈话提醒,督促履责。发现校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校党委、上级纪委报告。
6
加强对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监督,健全内控机制,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严防“灯下黑”。
7
加强自我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