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盘溪工业园于2000年创办,距县城18公里,座落于柳山和盘溪大坝之间,占地约80亩,红修旅游公路穿境而过。因用电(盘溪电站)、用水(罗溪河)和交通(修武公路)三个主要优势,吸引了一批耗电量大、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落户于此。 目前园区共有企业25家,其中正常经营企业14家(水钻7家),停产企业11家(恒森纸业、明星锑业、佳和饰品、宁宇饰品、鑫凯利水钻、佛宁灵香业、盘溪机制炭厂、康净拉丝厂、油脂化工厂、骏马机械、铭辉摩配厂)。
根据全县城乡环境整治的部署要求和环保政策的趋紧,石渡乡政府和县环保部门2018年6月份对盘溪工业园水钻企业实行停产整顿。水钻企业主一直就其生存发展多次向乡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反映。8月2日,9家水钻企业再次书面向县政府反映问题,要求尽快解决其生存发展问题。根据县领导的批示意见,县工信委、石渡乡政府牵头,再次深入与企业和环保等部门对接,并查阅《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水钻生产目前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县环保局表示,在环保整改达标的前提下可以生产。
二、存在问题
1、功能乱,工业园没有整体的控制性规划,功能分区混乱,土地性质不明确。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只有三家企业(项力群、明星锑业、佳和饰品),另有发展较好的企业因用地类别受到限制,导致扩展计划难以实施。
2、档次低,一是园区进驻大多是投资小、实力弱的小规模的企业,这类企业因没有科技创新的知识保障和规范生产的资金保障而发展艰难。近年来,该园主要还是以水钻企业为主,但水钻企业设备都比较落后,完成设备升级的只有一家。同时水钻产业链发展不完善,没有带动性的龙头企业。二是园区的管理主体是乡政府,但由于乡级政府层次底,统筹协调能力弱,所以无法统筹如环保、国土、规划、工信、财政、发改等职能部门力量。
3、贡献小。由于园区产业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不大、产业关联度不强等因素影响,所以在固定资产投资、引进外资和上交税收方面贡献不多、作用不大。
三、实施步骤
第一步、全面拆除:总面积约100亩,按照全县的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今年完成整体拆除工作,对原有的企业进行搬迁,。①摸排登记。沿盘溪河原有的化工厂、水钻厂、竹制品厂、木炭厂、包装厂等进行造册登记,主要包含土地性质、经营状况、厂房条件。②制定标准。根据摸排登记情况,由县委县政府出台拆除搬迁标准,并给予资金支持。③搬迁拆除。由石渡乡政府牵头,同时环保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委、盘溪发电公司进行配合,对所有老旧厂房进行评估,边评估边开始拆除。
第二步、整体规范:①水钻企业。在盘溪大坝左侧,距离盘溪河三公里位置,面积约为20亩,拆除原有的木门厂,新建厂房安置原有的7家水钻企业,于河两岸拆除同时进行。②其他企业。对其他行业企业,引导其在油脂化工厂位置(该位置面积约为80亩,含关停企业4家:骏马机械、铭辉摩配、康净拉丝厂、油脂化工厂)购买原有厂房或购买土地。
第三步、打造特色小镇:在完成整体拆除和搬迁后,对该地块进行整体生态修复,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同时结合盘溪电站打造观光型风景水利的要求和柳山旅游开发的需要,打造沿河特色旅游小镇。